2012-04-28 12:23:44   来源:国家文化部    点击:

Ⅰ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Ⅱ 执法依据:
1.《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教科发[2002]59号,2002年12月19日)
2.文化部教育科技司“三定”方案
Ⅲ 执法主体:文化部[备注:教育科技司]
Ⅳ 执法程序:
1.制定本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和相关评审文件,面向社会发布课题受理公告。
2.设立评奖委员会。
3.接收和审核申报者报送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登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组织课题评审工作,确定评审结果。
5.公布详审结果,划拨课题经费。
6.进行课题中期管理。
7.组织课题鉴定,完成课题结项审批,进行成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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