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8 12:09:17   来源:国家文化部    点击:

Ⅰ 项目类别:行政确认
Ⅱ 执法依据:
1、《文化部社图司关于开展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工作的通知》(文社图函[1999]040号)
2.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三定”方案。
Ⅲ 执法主体:文化部[备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
Ⅳ 执法程序:
1.接收申报单位报送的关于中国艺术名乡名镇的申请书、文字介绍及说明、录像、CD、照片等资料,并进行审查。
2.组织实施初选工作。
3.实地抽查。
4.公示结果。
5.公布结果并颁发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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