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8 12:08:17   来源:国家文化部    点击:

Ⅰ 项目性质:行政确认
Ⅱ 执法依据:
1.《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5]12号,2005年6月24日)
2.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三定”方案
Ⅲ 执法主体: 文化部[备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
Ⅳ 执法程序:
1.接收参评作品和先进社区、先进个人报送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成立初评委员会,制定初评方案和细则,组织实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作品的评选和文化先进社区的评定。
3.公布初评结果。
4.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演出和文化先进社区展览等工作。
5.公布结果并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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