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7 18:35:04   来源:转载     点击:

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该项信息均附于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录制的表演或录音制品向公众提供时出现。16(16关于第十九条的议定声明: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十二条(涉及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的议定声明,亦可比照适用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第十九条(涉及关于权利管理信息的义务)。〔关于WCT第十二条的议定声明原文如下:“不言而喻,‘对本条约或《伯尔尼公约》所涵盖的任何权利的侵犯’的提法既包括专有权,也包括获得报酬的权利。”

“此外,不言而喻,缔约各方不会依赖本条来制定或实施要求履行为《伯尔尼公约》或本条约所不允许的手续的权利管理制度,从而阻止商品的自由流通或妨碍享有依本条约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条 手续

享有和行使本条约所规定的权利无须履行任何手续。

第二十一条 保留

除第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外,不允许对本条约有任何保留。

第二十二条 适用的时限

(1)缔约各方应将《伯尔尼公约》第十八条的规定比照适用于本条约所规定的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2)尽管有本条第(1)款的规定,缔约方可将对本条约第五条的适用限制于在本条约对该缔约方生效之后进行的表演。

第二十三条 关于权利行使的条款

(1)缔约各方承诺根据其法律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本条约的适用。

(2)缔约各方应确保依照其法律可以提供执法程序,以便能采取制止对本条约所涵盖权利的任何侵犯行为的有效行动,包括防止侵权的快速补救和为遏制进一步侵权的补救。

第五章 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

第二十四条 大会

(1)(a)缔约方应设大会。

(b)每一缔约方应有一名代表,该代表可由副代表、顾问和专家协助。

(c)各代表团的费用应由指派它的缔约方负担。大会可要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为“本组织”)提供财政援助,以便利按照联合国大会既定惯例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或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的缔约方代表团参加。

(2)(a)大会应处理涉及维护和发展本条约及适用和实施本条约的事项。

(b)大会应履行依第二十六条第(2)款向其指定的关于接纳某些政府间组织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职能。

(c)大会应对召开任何修订本条约的外交会议作出决定,并给予本组织总干事筹备此种外交 会议的必要指示。

(3)(a)凡属国家的每一缔约方应有一票,并应只能以其自己的名义表决。

(b)凡属政府间组织的缔约方可代替其成员国参加表决,其票数与其属本条约缔约方的成员 国数目相等。如果此种政府间组织的任何一个成员国行使其表决权,则该组织不得参加表决,反之亦然。

(4)大会应每两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本组织总干事召集。

(5)大会应制定其本身的议

相关热词搜索:世界 知识产权 组织

上一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96)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