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8 15:17:35   来源:    点击:

■《意见》共四部分十五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是市委市政府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成为支柱性产业

近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动省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石发[2011]6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共四部分十五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是市委、市政府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强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创优人文环境,培育城市精神,促进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切实解决省会文化建设的“短板”和“欠账”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科学发展、跨越赶超,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明确提出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成为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入推动省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五项主要任务”和“四大扶持政策”。

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两个务必”为核心的西柏坡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二是繁荣文化事业,包括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正确的舆论强势、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打造石家庄特色文化品牌。三是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包括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四是壮大文化产业,包括做大做强现代传媒业、加快发展印装业、推动动漫产业迅速扩张、培育壮大演艺娱乐业、加快民俗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市场和培育市场主体。五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列入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作等三个方面的重点文化建设项目。

四大扶持政策:包括投融资支持政策、土地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动漫发展和工商注册等相关优惠政策。《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文化建设环境、强化人才保障、加大考核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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