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8 11:19:23   来源:北京文化创意网    点击:

  北京市数字娱乐产业基地除执行国家、北京市相关优惠政策外,同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1]38号文件(即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文件(即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其他涉及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从事数字内容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衍生产业的企业,只要在北京数字娱乐示范基地注册投资,均享受以下政策:

  1、在我区新注册(2004年7月1日以后)的数字娱乐企业,对区财政年贡献额在25万元(含)以上的,区政府按其当年贡献额的30%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不足25万元的,区政府按其当年贡献额的10%提供企业孵化资金支持。

  2、对发展前景好、对数字娱乐产业基地带动作用强,经基地建设推进办公室认定的数字娱乐企业,区政府按其当年贡献额的30—50%提供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在石景山区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数字娱乐企业,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的鼓励支持办法。

  3、设立数字娱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年内每年1000万元,采取匹配、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数字娱乐企业、项目启动和发展。

  4、积极推荐数字娱乐企业和项目申报国家、北京市科技系统项目计划。凡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系统资金无偿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经区科委批准按10-30%比例匹配。鼓励数字娱乐企业申报区级科技计划,享受相应资金支持。

  5、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数字娱乐企业及其相关单位、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每获一项新的授权,奖励2000元。

  6、扩大和完善石景山区科技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的规模和渠道,鼓励数字娱乐企业联保、互保,引入民营资本和风险投资,大力支持数字娱乐企业贷款担保。

  7、凡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调京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他人员可先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在京工作满三年,由用人单位推荐,可办理户口入京手续。

  8、鼓励为石景山区引进数字娱乐企业、资金、项目的社会中介和个人,对引进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按照实际引资额的3‰给予中介方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投资不足1000万元人民币的,每引进一家奖励中介方2000元。

  9、成立数字娱乐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对基地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建基地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基地建设的具体协调、运作和配套服务工作。

  10、对入驻基地,符合基地产业导向的企业,经区科委认定,二年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科技经费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承租租金0.3元-0.5元/平米?日予以入驻企业补贴。

  11、对入驻基地新注册的数字娱乐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全程代办企业注册及申报各级科技项目计划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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